证券代码:688550证券简称:瑞联新材公告编号:2022-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银彬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2、本次会议的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鲁、徐鉴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特别提醒:新报网文章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与本站联系撤下相关作品 help@cssxw.com。
风险提示:新报网发布的文章、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学习分享使用,不构成投资建议。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2021-2026 by all rights reserved
举报投诉:Jubao_4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