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4证券简称:乐山电力公告编号:临2022-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双庆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7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董事4人,因疫情原因独立董事何曙光、副董事长林晓华、董事刘士财、刘苒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监事4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监事1人,因疫情原因监事会主席王丹丹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波、王宏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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